確保獨立審判 基層司法機構應脫離地方
基層司法機構應脫離地方
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表示,司法的行政化與地方化是司法改革面臨的主要問題,只有解決這兩個問題才能確保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、檢察權。至于如何解決,他認為,第一步要把基層檢察院、法院,從地方橫向領導改為由省級領導并負擔財政,同時將人事權從地方黨委中解脫出來。此外,要強調法院自身的判決裁定要過硬,依照法律規定公正斷案,黨和國家才敢將徹底的獨立權交給法院。
對于如何實現審判獨立,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認為應分五步走:第一步,通過修法設置脫離地方行政區域的獨立行政法院,以減少干預。第二步,在各級法院內部開展“去行政化”的改革。廢除法院院長、庭長對判決進行審批的不成文做法。第三步,要通過黨內法規明確政法委不能過問具體個案。第四步,待行政法院試驗成功,讓所有基層法院和中級法院都脫離地方行政區域。第五步,高級法院也脫離省一級行政區設置。由幾個省、市聯合成立一個高級法院,以避免高級法院受省級地方當局干預。